色溫的觀念,是由愛爾蘭裔英籍物理學家Sir William Lord kelvin〈1824-1907〉提出,他將一塊標準黑體〈例如鐵〉加熱,從攝氏零下273度加熱到1000度,觀察溫度由低升高至某一程度時,顏色開始由黑色→深紅色→淺紅色→橙色→黃色→白色→藍白色→藍色→青色逐漸的改變,以此種光色變化的特性,所發出的照明情形,制定了光源的色溫度,計算單位是以K〈Kelvin〉來表示,當K值愈低,色溫度也愈低,發出的光就偏紅;而色溫越高,藍色光成分越多。在5500度K時,紅、綠、藍可獲得平衡產生白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