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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台北母娘文化季-慈惠之美全國攝影比賽

宗  旨:藉由宗教慶典暨辦理2012台北母娘文化季系列活動,結合社區民眾與資源,以廟會節慶信仰活動延伸傳統民俗文化活動。
主辦單位:松山慈惠堂。
協辦單位:台灣旅遊攝影學會。
參加資格:凡全國愛好攝影人士,均歡迎報名參加;活動簡章可向松山慈惠堂或台灣旅遊攝影學會官方網站下載,或親自索取。
活動日期:101年1月7日起至101年5月6日止。
題  材:限松山慈惠堂「2012台北母娘文化季」活動內容(背面活動表)。
作品規格:正片、負片或數位(達800萬畫素以上)不拘,限沖放6×8光面相紙規格。參賽作品不得冒充、不得裝裱、格放、疊片、加色、抄襲、拷貝、電腦合成。
每位參賽者不限張數,參賽作品背面需附參加表(如附),並浮貼於作品背面,否則不予評審。
收件日期:101年5月13日截止收件(以郵戳為憑)。
收件地點:110台北市信義區福德街251巷33號 松山慈惠堂收 TEL:02-2726-1735。以掛號信封郵寄,請註明「參加松山慈惠堂攝影比賽」,並避免污損、摺疊。
評  審:由主辦單位暨協辦單位邀請攝影名家擇期(網站公告評審日期)公開評審。
得獎公佈:於松山慈惠堂網站(http://www.sstht.org.tw/)上公佈,得獎者發函通知,未入選作品不另通知、主辦單位得視情況決定是否辦理頒獎儀式。
獎勵方式:1.金牌獎一名,獎金參萬元、獎牌乙面。
     2.銀牌獎一名,獎金貳萬元、獎牌乙面。
     3.銅牌獎一名,獎金壹萬元、獎牌乙面。
     4.優選獎十名,各得獎金貳仟元、獎牌乙面。
     5.佳作四十名,各得伍佰元、獎牌乙紙。

附  則:1.參加作品無論入選與否一律不退件,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災變、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,主辦、協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。
2.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之著作財產權即歸主辦單位所有,主辦單位並得依著作權法行使一切重製、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、數次、方式等使用權利,如有印刷宣傳、網路、雜誌發表、專輯印製等均不另給酬。
3.銅牌獎以上每人限得一獎,得獎者並應交付得獎作品原稿底片或高階原始檔及約定書(約定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屬主辦單位所有),如無法繳交原作底片及約定書者,即取消獎項並不予遞補;得獎作品經查證係屬冒名、抄襲、拷貝、仿冒者,即取消得獎資格,並追回獎金、獎品、獎牌或獎狀,得獎者不得異議,獎項不予遞補,如涉司法爭訟,概由當事者自行負責。得獎作品之獎金並應依法扣繳所得稅。
4.參加作品需未公開發表(含雷同作品),違者取消得獎資格,經取消之獎項亦不予遞補。
5.凡參賽者即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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